体育部第三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0-18 浏览次数: 10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101219:00,体育部第三党支部召开线上会议,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集中学习了《条例》,现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报告如下。

首先,党支部书记刘莹带领大家学习《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同时结合本支部基层建设党建工作让党员同志们加深对《条例》内容的理解和学习,期望广大教师党员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刘莹同志表示我们要遵循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指示,新《条例》吸收了各地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的建设经验,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我们应该建设学习型组织,加强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接受新形势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其次,党支部书记刘莹同志向支部党员报告了近阶段党支部各项工作情况,同时,会议也提出目前支部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如党员之间交流不足,由于各种原因部分会议以及活动开展难度加大,常态化佩戴党徽上落实不够,党员缺乏积极主动性等。党支部书记刘莹要求全体党员响应学校倡导师生党员常态化佩戴党徽号召,在平时上课、学习、生活、工作中主动佩戴党徽,自觉将身份亮出来,在更广阔范围内展现党员先锋形象、引领良好风气、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成为飘扬在师生心中的一面旗帜。

最后,支部书记刘莹同志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她表示,教师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要时刻以一名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支部的工作中深化对《条例》的中内容的理论学习领会和行动上的贯彻落实。